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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普系列比赛的通知

[ 发布:宝鸡市房地产业协会 |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| 发布时间:2023-09-04 | 浏览:1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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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(管)委及有关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,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,部机关有关司局,部直属有关单位,有关行业学(协)会,有关高校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,按照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深入普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学知识,宣传行业科技成果,展示行业科技形象,我部将组织举办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普讲解大赛、科普微视频大赛、科普作品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住房城乡建设科普讲解大赛

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。初赛阶段选手须录制讲解视频,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创新有关内容自主命题(不得利用讲解进行商业宣传)。我部将组织专家对讲解视频进行评审,择优进入决赛。决赛采用现场比赛形式,有关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。

参照全国大赛奖项设置,比赛将评选出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普讲解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,颁发获奖证书,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。

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推荐本地区或本单位不超过5名选手参赛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),并对讲解内容进行审查,确保无政治性及科学性错误,选手无科研诚信问题。

二、住房城乡建设科普微视频大赛

参赛作品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)。有关单位可推荐本地区或本单位2部科普微视频作品参赛。同时,为鼓励广大公众参与科普视频的创作,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。每个机构、每位公民可以自荐1部作品。

大赛采用专家评审形式,并组织开展网络投票,向获奖作品颁发“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优秀科普微视频”证书及“最佳人气奖”证书。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播,并推荐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。

三、住房城乡建设科普作品大赛

参赛作品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(含译著和再版图书,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)。有关单位可推荐本地区或本单位2部科普作品参赛。

大赛采用专家评审形式,向获奖作品颁发“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优秀科普作品”证书。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推介,并推荐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策划科普选题,发掘科普素材,广泛征集、积极推荐本地区、本单位优秀科普工作者及科普作品参赛,做好组织遴选和审核把关,突出重点,优中选优,注重质量。

(二)科普讲解选手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,科普微视频、科普作品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,以邮戳时间为准。

(三)请各单位确定1名科普联络员,负责本单位科普工作具体沟通事宜,填报《科普联络员登记表》(附件4)。
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

王子铭 010-58934022

电子邮箱:kyc@mohurd.gov.cn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

邮编:100835